1月21日—27日(腊月三十至正月初六) 放假
1月28日(星期六)、1月29日(星期日) 正常上班
放假期间,服务对象因特殊原因急需办理相关事项,需窗口提供预约服务的,可提前一个工作日申请,采取到现场向值班人员申请或电话联系窗口申请预约服务。
工作日对外服务时间为:
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00
窗口单位
窗口电话
发改委窗口
8173139
不动产登记窗口
8173142
公安局窗口
8151532、8162523
8152875
应急局窗口
8173159
民政局窗口
8173120
城管执法局窗口
8173123
生态环境分局窗口
8173148
税务局窗口
8173152、8173150
8162535、8512366
8158353
住建局窗口
8173116
自然资源规划局窗口
8156330
市监局窗口
8169590
交通运输局窗口
8173122
住房公积金窗口
8163100
林业局窗口
8173118
消防大队窗口
8173147
卫健委窗口
8173119
房管局窗口
8173129
8158082
司法综合窗口
8169404 8162014
供电综合服务窗口
8169603
综合窗口
8173168
供水综合服务窗口
8152457
供气综合服务窗口
8160027
农水局窗口
8160929
政务服务中心放假期间联系电话:13966203217、182975864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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