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局):
为充分发挥应急管理专家的决策咨询和技术支撑作用,切实提高长三角应急管理水平,提升应急管理能力,有效应对安全生产、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根据《长三角应急管理专家组组建工作方案》要求,在各地应急管理部门推荐的基础上,经研究,确定第一届长三角应急管理专家组组成人员445名,下设非煤矿山、化工及危化品(含烟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油气管线等)、工贸行业、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含交通及海事、建筑、特种设备、民航、铁路、电力等)、地震地质灾害应急救援、防汛防台抗旱、火灾防治、城市运行安全(含城市内涝)、综合减灾救灾、应急处置、科技装备与信息化等11个专业组。现予公布(详见附件)。
请各地、各有关单位积极支持专家组工作,为专家工作提供良好环境。各专家组成员要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积极参与专家工作,认真履行专家职责,为长三角地区应急管理工作提供有效的智力支撑和专业技术保障。
附件:第一届长三角应急管理专家组组成人员名单
长三角应急管理专题合作组(代章)
2022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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