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规范性文件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华阳镇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县关于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认真学习领悟《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县政务公开股的正确指导下,紧紧围绕县、镇中心工作,狠抓工作落实,强化制度保障,畅通信息渠道,切实提升公开水平,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的成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
充分认识移动互联网环境下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大意义,提高认识,转变观念,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对政府各类工作动态包括本级政府文件、政府领导、机构设置、人事信息、财政资金、重点项目建设、民生保障以及工作中应当让人民群众或者服务对象广泛知晓参与的事项,主动回应,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严格按照“三审制”执行,信息发布严谨,运营操作规范,保证发布信息内容与政府中心工作紧密关联。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主动公开信息417条,处理县长信箱12件,市、县长热线48件,全部按时办结。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镇进一步规范了依申请公开流程、优化在线申请途径,健全了答复机制,进一步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制度,依法妥善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2021年度,我镇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镇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收集、撰写、保存、推送等方面的工作,突出规范重要政务信息公开。针对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重要政务信息,通过统一平台规范发布,并根据立、改、废等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强化信息推送审核,不断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并向社会公布,进一步提高政务信息公开的质量。
(四)平台建设情况
严格落实政府网站建设管理相关要求,编制发布《华阳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完善栏目设置,规范信息受理、申请、处置环节,安排专人负责,夯实信息公开主阵地。创新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依托“华阳镇人民政府”政务新媒体微信公众号,注重提升原创信息比例,实现政府信息每周一更新,群众获取信息渠道灵活多样。大力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华阳镇政务公开专区于12月13日按照“四个统一”建设完毕,现已进入试运行阶段,专区主要承担政府信息查询、办事服务咨询、依申请公开受理等服务功能,能满足企业和群众政策查阅、办事指引、申请公开等政务公开实际需求,整体提升政务公开信息化水平。
(五)监督保障情况
我镇始终把政务公开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来抓,结合干部调整和工作分工,健全了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信息发布第一责任人,分管同志为主要责任人,信息发布人为直接责任人的工作机制。修订完善了《华阳镇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明晰政务公开信息发布程序,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安全、规范。积极开展政务公开社会评议活动,将社会评议结果作为年度考核的一部分,虚心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评议,全年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事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维持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水平有待提高;二是重大决策预公开有效信息较少,部分重点领域信息公开针对性不够;三是涉及群众利益的政策解读力度还有待加强,政府文件与政策解读公开不规范。
(二)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学习培训。积极组织经办人员学习上级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知识,建立培训工作常态化机制,进一步加大培训力度、范围,不断向政府信息公开先进单位部门学习取经,对照自身查缺补漏、扬长补短。
二是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地公开本单位“三公经费”情况;强化权力运行办事结果的公开;推进政务公开专区进一步建设使用,进一步推进行政权力公开规范透明运行。
三是加强做好涉及群众利益政策的解读回应。健全信息发布和解读机制,及时、准确解读政府出台的政策文件,增强政策解读的时效性、针对性和权威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