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规范性文件
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以来,我局认真按照县委、县政府的有关要求,加强领导,健全组织、狠抓落实,把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群众最为关注的事项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加快推进本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真正做到了依法规范、及时有效、真实准确。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将中办发〔2011〕22号、皖办发〔2011〕37号、绩政办〔2012〕55号文件纳入学习内容,组织具体工作人员开展集中学习,同时,根据要求,结合民政工作实际,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做好主动公开和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归类,重点做好涉及群众利益和社会发展的民政政策、职能、重点实事项目及进展情况、办事流程、社会救助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力求做到将所有的服务内容、标准、程序、结果、监督措施都实现全部公开,增加透明度,把全部工作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条例》的要求,截至2012年12月31日,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77条,回复政民互动11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一)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内容深化方面的有关阐述。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我局认真落实有关的各项要求,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公开了养老服务、优抚安置、社区建设、社会组织、婚姻登记、收养登记、救助管理、福利企业、防灾救灾、慈善公益以及相关政策规定的民政信息,通过广泛宣传、强化教育,使政府信息公开理念深入人心,进一步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服务。
(二)为加强民政信息公开渠道,提高民政工作的透明度,我局利用局网站、政府网站、公开栏等途径宣传,提高民政系统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的认知度。通过开展座谈会、举办专题培训班,增强干部职工做好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2012年度未发生关于申请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
我局2012年度未发生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的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我局2012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件;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件。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带动了民政工作的整体发展。但从高标准角度看,这项工作离上级领导的要求、离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的差距。下步工作中,我局将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意识,严格依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履行职责。一是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识,发挥民政部门在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方面的职能作用,逐步形成运行高效、操作规范、公正透明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二是不断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以群众希望、要求、满意作为民政信息公开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完善信息公开措施,优化信息公开环境,改进信息公开方式;三是加强民政系统信息公开人员队伍建设,加强民政业务、法律法规等技能的学习培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效率和质量;四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机制,在加大监督、检查的同时,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反馈和监督投诉电话办理情况的反馈。
我们相信,通过不断的努力,我们民政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将会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和为民服务的能力将会进一步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