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规范性文件
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以来,我局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安徽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和《关于印发通过新闻发布做好我县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安排的通知》要求,我局结合2015年民政工作重点工作任务及时公开社会救助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
一、领导重视、分工明确
2015年,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完善制度,落实责任,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做好主动公开和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归类,重点做好涉及群众利益和社会发展的民政政策、职能、重点实施项目及进展情况、办事流程、社会救助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力求做到将所有的服务内容、标准、程序、结果、监督措施都实现全部公开,增加透明度,把全部工作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条例》的要求,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95条,按要求回复政民互动3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一)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的更新。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我局认真落实有关的各项要求,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公开了养老服务、优抚安置、社区建设、社会组织、婚姻登记、收养登记、救助管理、福利企业、减灾救灾、慈善公益以及相关政策规定等十项48类民政业务信息。通过广泛宣传、强化教育,使政府信息公开理念深入人心,进一步提高民政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服务。
(二)加强民政信息公开渠道,提高民政工作的透明度,我局利用局网站、政府网站、公开栏、电子显示屏、报刊、杂志等途径宣传,提高民政系统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的认知度。通过开展座谈会、举办专题培训班,增强干部职工做好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2015年度未发生关于申请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
我局2015年度未发生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的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我局2015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件;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件。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带动了民政工作的整体发展。但从高标准角度看,这项工作离上级的要求、离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的差距。在以后工作中,我局将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意识,严格依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履行职责,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识,发挥民政部门在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方面的职能作用,逐步形成运行高效、操作规范、公正透明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二是加强本部门政府信息收集整理,完善信息公开措施,优化信息公开环境,改进信息公开方式;三是加强民政系统信息公开人员队伍建设,加强民政业务、法律法规等技能的学习培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效率和质量;四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审查、审核、审批发布流程,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时效性。